📌輔英科技大學111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原則 (112年05月19日起適用)
輔英科技大學111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原則
(112年05月19日起適用)
依據112年05月19日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(112/05/19修正版)」,訂定因應措施。後續將依據疫情現況及政府政策進行調整,各項防疫措施將持續推動,並即時發佈於本校首頁防疫專區(網址:https://disease.fy.edu.tw/),敬請全體教職員工和同學配合相關措施,確保校園安全!
一、校園口罩佩戴規定:
校園室外空間得免全程佩戴口罩、校園室內環境得自主佩戴口罩;校車建議戴口罩等,健康中心比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列指定場所(醫療照護機構)規定戴口罩;針對特定場域(如實驗室或會談室等)或部分課程(如實作課或實驗課等),依其性質遵循原本即自行訂有應配戴口罩之規定。本校校園室內空間場域之口罩佩戴規定如下:
(一)應全程佩戴口罩之場域:
1.本校衛生保健組健康中心比照指定場所之規定,應全程佩戴口罩。
2.針對特定場域(如實驗室或會談室等)或部分課程(如實作課或實驗課等),依其性質遵循原本即自行訂有應配戴口罩之規定。
3.本校場域詳如下表:
教學/行政大樓 |
空間/場域 |
口罩配戴措施 |
行政大樓(J棟) |
諮商輔導中心-晤談室(3F) |
要求必須配戴口罩 |
行政大樓(J棟) |
諮商輔導中心-諮商室(3F) |
要求必須配戴口罩 |
行政大樓(J棟) |
軍訓室-校安中心(3F) |
要求必須配戴口罩 |
鵬圖人文大樓 (B棟) |
衛生保健組-健康中心(1F) |
要求必須配戴口罩 |
實驗大樓(C棟) |
老化及疾病預防研究中心-實驗動物室(11F) |
要求必須配戴口罩 |
第四教學大樓 (G棟) |
老化及疾病預防研究中心-老研中心實驗室(3F) |
要求必須配戴口罩 |
其他 |
校車搭乘 |
建議戴口罩 |
其他 |
推廣教育中心-國家考試 |
依照當次辦理的課程性質之政府單位規定 |
其他 |
推廣教育中心-政府單位委辦計畫課程 |
依照當次辦理的課程性質之政府單位規定 |
其他 |
宿舍區域 |
依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」規定辦理 |
(二)自主防疫、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,並維持社交距離,有飮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,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。
(三)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、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,建議配戴口罩。
(四)校內教學/授課區域場域,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,若有特殊授課需求,經授課老師與學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實施。
(五)其餘校內室內場所/空間/辦公場域/餐廳,實施自主配戴口罩措施。
(六)遇有無法配合應配戴口罩規定之學生或教職員,得以規勸、輔導之。
二、針對本校自112年4月17日起,全校教學及授課方式:
(一)全校採實體授課為原則,「實體上課」之課程,請依下列「教學活動(實體授課適用)」之措施/規定辦理,但各項防疫措施仍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,持續作滾動修正。
(二)依防疫規定,學生「確診、快篩陽性」期間,不能實體到校上課,或前往人群聚集之處,並要求做好個人防護措施,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,即可入班正常上課。學生可依本校安心就學措施(https://disease.fy.edu.tw/p/406-1040-32592,r923.php?Lang=zh-tw),進行彈性修業,教師可規劃同步、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,請學生開學前至數位學習平台注意各課程教師相關公告。
(三)教師因被匡列為確診、快篩陽性個案,若其身體狀況許可,則可進行遠距同步或非同步教學方式,若其身體狀況不許可,則可申請代課或於康復後於學期結束前,採遠距同步或非同步教學方式進行補課。
三、全體學生相關教學活動措施及規定:
項目 |
措施/規定 |
(一)教學活動 (實體授課適用) |
1.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,若有特殊授課需求,經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實施。 2.落實點名。 3.教室可開冷氣,教室門可關閉,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,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,以維持學習環境通風。 |
(二)體育、游泳、實驗/實習課程活動 |
1.室內外運動場館及游泳池之管理應加強環境及器材之消毒清潔工作,並依照政府「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 COVID-19 防疫管理指引」和「游泳池因應COVID-19 防疫管理指引」規定辦理。 |
(三)戶外教學及通學交通車 |
1.搭乘交通工具(如遊覽車),應依指揮中心「COVID-19因應指引:大眾運輸」及交通部相關規定辦理。 2.另應遵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所定之防疫措施、公告及指引等相關規定。 |
四、入班上課原則:
學校配合衛生福利部以「確診個案」為核心之防疫政策,請授課教師依下述原則進行課程安排及班級管理,以維持正常上課並確保學生學習權益:
(一)確診、快篩檢陽性個案之輕症或無症狀者,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,建議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。
五、推廣教育中心課程:
(一)考試業務:遵照各項考試主管機關公告之防疫規定辨理。
(二)課程業務:針對政府委辦課程計畫,則遵照委辦主管機關公告之防疫規定辨理;由中心自辦課程計畫,則遵照學校公告之實體授課防疫規定辨理。
六、課程以外之集會活動:
(一)社團辦公室開放使用,請各社團遵守社團辦公室管理作業要點及防疫規定辦理。
(二)活動應依最新防疫措施規定進行自主防疫。
七、校園空間管制:校外人士到本校洽公或參加活動…等入校,請先登記換證或事先報名制,於室內空間(室內場所)應依校內佩戴口罩規定辦理。後續依據教育部與CDC規定滾動式修正。
八、校園餐飲:
(一)依疫情指揮中心規定,應落實環境定期清潔消毒、從業人員佩戴口罩、用餐前洗手或消毒,以維護個人衛生安全,降低傳染風險。
(二)用餐時請勿大聲交談增加飛沫傳染風險。
(三)一般教室:除了本校校園餐廳開放用餐外,一般教室亦開放用餐。
九、學校宿舍及入住學生:
考量學校宿舍屬高度密集場所,為避免群體感染風險,住宿同學請確實遵守以下宿舍防疫規定辦理。
(一)服務及入宿舍條件
1.若有篩檢陽性,應不得進入宿舍,並請其儘速就醫。
2.住宿生進入宿舍時,應佩戴口罩並配合手部清潔消毒。
3.家長、廠商與訪客等若有洽公或必要、緊急需求下進入宿舍者,學校須落實體溫量測及登記作業,並有專人引導至指定適當會客地點,不宜進入房間,或與其他宿舍人員接觸,並配合手部衛生;若有篩檢陽性,應不得進入宿舍。
(二)入住後:
1.門禁管制期間,宿舍出入口處設置乾洗手液(75%酒精),提供住宿生進行手部清潔消毒。
2.住宿生於宿舍室內空間場所除照護宿舍外,得自主佩戴口罩。
3.宿舍由值班舍務員關懷住宿學生身體狀況,如有特殊狀況立即通報協處。
4.住宿期間,學生篩檢陽性鼓勵及引導返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為原則,並針對遇有困難而無法返家同學,安置於本校照護/隔離宿舍,並請確實遵守照護/隔離宿舍管理原則(管理原則另訂之)。
5.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,請遵守衛生福利部自主健康管理規定,建議有症狀者在宿舍寢室休息,避免不必要外出;如有外出需求時請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,並請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(如聚餐、聚會、公眾 集會或其他相類似的活動)。
十、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:
(一)學生
1.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: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(如照片),可請防疫公假,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,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。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,如就醫看診取得醫師證明,比照上述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處理方式。
2.篩檢陽性中重症者:請「防疫公假」,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和給日數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,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。
(二)教職員工
1.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:如教職員工(含約用專任助理)因身體不適,無法到校上班、上課者,請確實依本校「教職員工請假、休假辦法」辦理請假,並應以個人所屬之假別(如事假、病假、休假等假別)辦理,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,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,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。確診者居家隔離5天後可恢復正常上班工作,不需提供任何證明文件或快篩結果。
2. 教職員工為照顧 篩檢陽性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之0- 12 歲子女而無法到校上班、上課者,請確實依本校「教職員工請假、休假辦法」辦理請假,並應以個人所屬之假別(如事假、病假、休假等假別)辦理,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。
(三) 上述防疫假別 將視衛生福利部就 COVID 19 疫情專業判斷進行滾動式調整動式調整。
十一、有關教職員工(含專案行政人員及約用專任助理)因身體不適,無法到校上班、上課者,請確實依本校「教職員工請假、休假辦法」辦理請假,並應以個人所屬之假別辦理,若申請防疫隔離假者,則依規定按日扣薪。
十二、請發生確診或快篩陽性之教職員工生,需於自主疫調回報系統通報(google疫調表單,https://disease.fy.edu.tw/),有疑問請致電衛生保健組(分機2260);於確診期間以及「自主防疫」期間,出現症狀者,得申請防疫公假,請連結網址(google防疫公假表單https://reurl.cc/dWpzZV)申請,有疑問請致電生活輔導組(分機2230)。
十三、「自主健康管理防疫指引規範」請參照附表,請全校教職員工生確實遵守。
十四、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之應變措施:
學校平時應落實疫情管理,當人員出現COVID-19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時,應於24小時內進行教育部校安通報,並落實執行以下防治措施:
(一)篩檢陽性人員時之處置:
1.輕症或無症狀者,依據衛生福利部最新防疫措施規定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,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;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則可提早解除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遵守衛生福利部公布之「新型冠狀病毒(SARS-CoV-2)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指引」規定。
2.併發症(中重症)者:依據衛生福利部最新防疫措施進行隔離治療,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,可入校上課。
3.篩檢陽性人員就醫或返家前,學校應協助暫時安排於場域內指定之獨立隔離空間。
4.篩檢陽性人員如為校內住宿學生,建議0日及次日起5日內返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,針對遇有困難而無法返家同學,安置於本校照護/隔離宿舍,並請確實遵守照護/隔離宿舍管理原則(管理原則另訂之)。
5.篩檢陽性人員如具重症風險因子者應儘速就醫。
十五、請全校各單位應落實校園環境、教室、廁所、公共用具等清消頻率,尤應注意常接觸面(如桌椅面、門把、按鈕、遙控器及水龍頭等)的清潔消毒並確實記錄。
十六、衛生福利部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,適時機動調整防疫措施,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。請教職員工生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,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,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。
十七、配合政府防疫規定並比照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責小組會議決議內容,自3月6日起教職員工生於校園室內空間(室內場所),實施室內空間原則「自主佩戴口罩」措施。
(一)依據衛生福利部實施室內口罩鬆綁通案性措施,於指定場所(醫療照護機構)應戴口罩,衛生保健組比照指定場所(醫療照護機構)之規定,仍「應佩戴口罩」。若未配合防疫規定者,得以規勸、輔導之,若再不配合,依下列身份計列罰則:
◆第一次不配合之學生應記申誡一支。
◆第二次不配合之學生應記申誡兩支。
◆第三次不配合之學生應記小過兩支,並予以停學。
(二)教師:專任教師酌扣教師評鑑級分、兼任教師記教學違規、業師則交予教務處記錄。
(三)職員工(含專案人員及計畫助理):由人事室移送對應職評會議處。
十八、防疫期間電梯乘坐守則
(一)減少用手觸碰電梯面板。
(二)搭乘電梯盡量勿交談及講手機。
(三)咳嗽或打噴嚏請用手袖或手帕衛生紙摀住口鼻。
(四)勤洗手。
十九、本公告(含附件下載)請點選「防疫專區」,網址:https://disease.fy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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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、「自主健康管理防疫指引規範」
自主健康管理防疫指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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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 |
適用對象 |
防疫規範 |
確診個案(0+N) |
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 |
1.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: (1)0日及次日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,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。 (2)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則可提早解除。 2.併發症(中重症)者:需進行隔離治療,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,可入校上課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