📌輔英科技大學因應新冠肺炎之學生社團活動辦理執行要點1100902版—學務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
輔英科技大學
因應新冠肺炎之學生社團活動辦理執行要點
109年3月12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務處處務會議訂定
109年3月26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學務處處務會議修定
109年4月09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學務處處務會議修定
110年5月20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學務處處務會議修定
110年9月2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務處處務會議修定
一、 依據輔英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因應新冠肺炎校園防疫,訂定「輔英科技大學因應新冠肺炎之學生社團活動辦理執行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 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校學生社團 (含志工隊、系科學會)。
三、 辦理原則:
(一) 防疫自我管理:
1. 防疫期間適時配戴口罩、勤洗手、注意環境衛生、生活作息正常及提升自我免疫力。
2. 避免聚集於人多、空間密閉之環境。
3. 有呼吸道症狀或發燒(額溫高於37.5度,耳溫高於38度)者,應自主暫停參加社團活動,並告知社團 指導老師或課外活動指導組知悉。
4. 不得強迫社團成員參與非自願性及已明文規定禁止之活動。
(二) 活動辦理規範:
1.一級疫情
(1)活動場地須為非密閉空間、空氣流通可開啟對外窗,以及獨立空調。
(2)室內集會時,人與人距離(座位距離)至少1.5公尺,戶外距離則至少達1公尺,集會時請全程戴口罩。
(3)如另有特殊情況之活動,請報准課外活動指導組後使可辦理。
2.二級疫情
(1)室內活動不超過100人/場,若超過請分梯舉辦、延期或停止辦理。
(2)室外活動不超過500人/場,若超過請分梯舉辦、延期或停止辦理。
(3)室內集會時,人與人距離(座位距離)至少1.5公尺,戶外距離則至少達1公尺,集會時請全程戴口罩。
(4)如另有特殊情況之活動,請報准課外活動指導組後使可辦理。
3.三級疫情
(1)停止室外10人、室內5人以上之聚會,若超過請延期及停止辦理。
(2)停止社團所有一切活動及課程並關閉社團辦公室。
4.特殊情況
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各項疫情級別有其特殊性微調整時,則遵照其規定辦理為主。
(三) 辦理活動防疫措施:
1. 參與活動人員均須自備口罩,活動場地保持空氣流通。
2. 進入活動會場時需進行體溫量測(可向衛保組預借額溫槍),以及噴灑乾洗手液(75%酒精可向衛保組領取,須自備容器)。額溫高於37.5度或耳溫高於38度者,請勿進入會場,日間請到衛保組體溫量測站做進一步檢測,若於夜間請到夜間保健站。
3. 各活動需事先報名或是現場確實簽到,並建立參與人員名冊,詳載班級、學號及姓名等資料。
4. 活動辦理過程,建議減少人員肢體碰觸及傳遞物品,如有供餐請使用餐盒或便當為主,請勿在活動會場進餐。
5. 疫情期間 各項 社團相關 活動辦理 請 於 活動辦理 7 日 前 檢 附 防疫計
畫 書 至課指組 經課指組 審視無誤後即可辦理 。
(四) 補助經費事宜:
1. 課外活動費補助辦理之活動,因疫情關係延後、停止或縮小規模者,請向學生會提出活動變更。
2. 學輔經費補助辦理之活動,因疫情關係延後、縮小或變更活動者,請告知各學輔活動管制員知悉,以利後續作業。
四、其他未盡事項,可依照中央防疫機關及本校因應新冠肺炎校園防疫措施辦理。
五、本要點經學務處處務會議通過,陳學務長核定後發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聯絡人:吳彥鋒
聯絡人電話:22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