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英科技大學學生停課、復(補)課及學習輔導應變措施要點
98年11月4日98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
104年9月9日104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- 一、本校為因應非人為不可抗力因素,導致對學生學習所造成之影響,特訂定本要點。
- 二、預備措施
(一)全校教師預先規劃「停課期間學生自我居家學習方式」,並告知學生。
(二)全校師生預先建立停課期間之雙向聯絡方式。 - 三、個別學生因故須停課時,授課教師應依課程進度安排居家學習事宜。
(一)停課期間之學生自我居家學習方式如下:
1、利用本校「E-learning網路學園」網路教學平台進行居家線上學習。
2、利用電子講義下載方式進行居家學習。
3、授課教師以電話個別聯絡,或將學生分組形成聯絡網互通訊息,指定學習作業。
4、事先派發書面講義及作業。
5、其他任何可行之學習方式。
(二)授課教師應與學生保持聯繫,透過電話或e-mail瞭解學生之居家學習狀況,避免因停課中斷學習。 - 四、全班或全校學生因故停課時,復課後之補課措施如下:
(一)各授課教師應先瞭解停課期間學生之學習情形,適度調整教學計畫進度。
(二)班級停課時,補課時間原則上授權由授課教師自行安排,任課教師應依課程進度需要、師生合適時間,儘早提出補課需求,必要時得利用假日補足進度,並完成調補課行政程序。
(三)補課方式除一般上課方式外,亦可利用網路學習、電子講義、錄影帶、錄音帶教學、提供授課大綱及自我學習指引或繳交書面作業等教學補救方式(由授課教師自行設計),供學生學習,唯須經行政程序呈核備查。
(四)情況特殊者,得於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調整學期結束日期。
(五)教務處以公告、電子郵件、學校網頁方式通知全校教職生有關停課或補課之消息,並請各系協助加強通知學生及專兼任教師。 - 五、授課教師因故停課無法授課時,其應授課程得由院長協請其他教師代課,或由教務處公告停課;停課課程,於授課教師恢復正常上課後,依前項「復課後之補課措施」進行補課事宜。
- 六、其它相關注意事項
(一)教師掌握課程進度,規劃各項考試,以便在停課期間過長時,得能有所依據以評定學期成績,或便於代課教師能順利完成課程。
(二)授課教師確實掌握選課學生之出勤、生病或隔離情況,但在執行點名計分(扣分)標準上,應對學生請假從寬認定,不予扣分、扣考。
(三)學生因故受到停課之影響,無法參加考試時,授課教師得依其已上課程之進度完成成績評量,或另予安排補考,但成績不宜扣分處理。
(四)遇期中或期末考試期間,必要時,得由各學術單位決定並通知任課老師自行安排延後考試,學期成績如須順延繳交請副知教務處協助辦理。 - 七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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